倒计时1个月,电商行业将迎来巨变!

发布于:2018-12-06 作者:数据宝 来源:数据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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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法律比较特殊,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立法主导机关特殊,由全国人大财经委主导起草;

二是立法程序特殊,经历了四次审议,也就是“四读”,在立法史上比较罕见,五年时间方予通过;

三是调整领域特殊,首次对电子商务领域进行全方位规制,成为电子商务领域的一部综合性与基础性法律。

立法宗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促进发展、规范秩序、保障权益。

立法原则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鼓励创新、公平诚信、规范监管、社会共治、线上线下一致、数据信息开发利用和保护均衡等原则。


一、第一章“总则”阐述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执行主体、总体要求等。


制定依据:第一条  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适用范围: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


解读

该法适用范围不仅局限于淘宝、京东、拼多多这种一般意义上的“电商平台”,也包括用电子邮件、互联网电视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企业,例如直播平台、共享出行、外卖、O2O生活服务、在线教育、在线旅游平台、在线酒店预订、在线房屋租赁、物流运输等一些线下服务形态的线上化。


执行主体:第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监督管理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的部门职责划分。

 

总体要求:第八条  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按照本组织章程开展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监督、引导本行业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二、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明确了适用对象、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影响、平台责任、电商监管体制、其他法律的衔接等


第一节  一般管理


适用对象:第九条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解读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类似于淘宝、京东、美团、安居客、携程等模式

平台内经营者:电商平台的第三方卖家,类似于在淘宝、京东、美团、携程里面开店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商家……

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纯自营电商、代购、微商、直播+电商、短视频+电商……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影响:

第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第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第十二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解读

国家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硬性要求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工商登记)、并需要纳税、需要行政许可证的,需要办理行政许可。对于企业而言,常见的行政许可证类似于卫生许可,食品流通许可,生产许可,药品经营行政许可、药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对于个人而言,常见的行政许可证件如驾驶证、教师证……

对应相关部委资源方的数据会逐渐完善丰富。

行政许可证件类型:

1、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2、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3、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第十三条至第二十六条   明确了电子商务法在实施过程中,也应当遵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二十七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非经营用户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节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


解读

本次《电子商务法》加重了电子商务平台的管理责任,对于申请入驻平台的经营者,电商平台应对其身份、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审查、登记,落实实名制的要求,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第三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解读

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如食品、药品、保健品、个人出行……),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准入审核需要更严格。例如,个人身份核验、企业身份核验(工商基础核验)、行政许可核验、企业信用信息核验(经营异常、行政处罚、失信人、被执行人、司法拍卖、开庭公告等)


第四十一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第四十二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解读

电子商务平台应对平台内交易的商品及服务的知识产权保护负有监管责任,出于规避法律风险需求,会加强对进入平台的经营者进行知识产权相关的审核,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及虚假/侵权服务。例如商标、专利、软件著作、著作权、域名、资质证书等知识产权相关产品。

三、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明确电子商务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四、第四章“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明确指出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


五、第五章“电子商务促进”明确,国家将会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第六十九条  国家维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保护电子商务用户信息,鼓励电子商务数据开发应用,保障电子商务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国家采取措施推动建立公共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利用公共数据。


解读

国家鼓励及推进包含国有大数据在电子商务的合法、合规应用。

第七十一条 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各环节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

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


解读

国家鼓励及支持跨境电商,未来跨境电商将迎来发展机遇。但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提供报关服务的时候会有个人身份核验需求。

六、第六章“法律责任”结合“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中涉及到的条款和内容做出对应处罚的方法,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


第八十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核验、登记义务的;

(二)不按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的;

(三)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违法情形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或者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第八十三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四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由有关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九条 本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数据宝积极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推出基于国家部委、央企、公安、银联、运营商等权威、合法、多源的数据资源,针对各行业(包括电商行业)推出了个人/企业身份核验(鉴定)的大数据风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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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宝积极响应国家网络可信身份战略,推出基于公安、银联、运营商的多源数据身份核验平台—认证宝,并结合活体检测、OCR等技术,在严格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经过脱敏加密、保障数据隐私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身份证实名验证、手机实名验证、银行卡实名验证三种形式帮助电子商务平台对经营者进行身份核验,实时快速准确验证经营者身份真伪。


画像宝(企业/个体户标准版)



数据宝基于国家部委、央企权威、合法、多源的数据资源,针对企业360°身份鉴定推出一款大数据画像产品—画像宝(企业/个体户标准版),在严格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经过脱敏加密、保障数据隐私安全的前提下,通过90°企业背景、180°经营状况、270°知识产权、360°经营风险四方面,快速准确核验全国企业或个体户信息。可灵活应用于电子商务平台对经营者的信息真伪核验、监管、风控等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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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经营者

 经营者身份核验 

通过对经营者身份及背景信息的核验,对经营者进行身份真伪实时验证。


 经营者筛查 

基于企业、司法、车辆等大数据,通过经营者背景、知识产权、经营风险等多维数据,对经营者进行资质核验、真伪甄别与筛查。


 针对会员 

 会员实名身份核验 

基于身份证、手机、银行卡三个维度对新增个人用户身份真伪进行实时验证。


 会员画像/价值增值 

通过画像宝产品,精准描绘用户画像,为个人用户提供个性化产品及服务,提升现有用户的价值。


 针对运营 


 经营者经营状况监控 

基于手机、银行卡等多维数据对经营者经营异常现象及其运营者异常行为进行实时监控,提前预警,降低平台运营风险。


 经营者画像/价值增值 

通过画像宝产品,精准描绘经营者画像,为经营者提供个性化产品及服务,提升现有经营者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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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所有新闻 2018-12-06

这部法律比较特殊,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立法主导机关特殊,由全国人大财经委主导起草;

二是立法程序特殊,经历了四次审议,也就是“四读”,在立法史上比较罕见,五年时间方予通过;

三是调整领域特殊,首次对电子商务领域进行全方位规制,成为电子商务领域的一部综合性与基础性法律。

立法宗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促进发展、规范秩序、保障权益。

立法原则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鼓励创新、公平诚信、规范监管、社会共治、线上线下一致、数据信息开发利用和保护均衡等原则。


一、第一章“总则”阐述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执行主体、总体要求等。


制定依据:第一条  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适用范围: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


解读

该法适用范围不仅局限于淘宝、京东、拼多多这种一般意义上的“电商平台”,也包括用电子邮件、互联网电视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企业,例如直播平台、共享出行、外卖、O2O生活服务、在线教育、在线旅游平台、在线酒店预订、在线房屋租赁、物流运输等一些线下服务形态的线上化。


执行主体:第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监督管理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的部门职责划分。

 

总体要求:第八条  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按照本组织章程开展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监督、引导本行业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二、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明确了适用对象、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影响、平台责任、电商监管体制、其他法律的衔接等


第一节  一般管理


适用对象:第九条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解读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类似于淘宝、京东、美团、安居客、携程等模式

平台内经营者:电商平台的第三方卖家,类似于在淘宝、京东、美团、携程里面开店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商家……

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纯自营电商、代购、微商、直播+电商、短视频+电商……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影响:

第十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第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第十二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解读

国家对电子商务经营者硬性要求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工商登记)、并需要纳税、需要行政许可证的,需要办理行政许可。对于企业而言,常见的行政许可证类似于卫生许可,食品流通许可,生产许可,药品经营行政许可、药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对于个人而言,常见的行政许可证件如驾驶证、教师证……

对应相关部委资源方的数据会逐渐完善丰富。

行政许可证件类型:

1、许可证、执照或者其他许可证书 2、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他合格证书;3、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证明文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第十三条至第二十六条   明确了电子商务法在实施过程中,也应当遵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节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第二十七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为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非经营用户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本节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依法办理登记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电子商务的特点,为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办理登记提供便利。


解读

本次《电子商务法》加重了电子商务平台的管理责任,对于申请入驻平台的经营者,电商平台应对其身份、行政许可等信息进行审查、登记,落实实名制的要求,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验更新。

第三十八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解读

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如食品、药品、保健品、个人出行……),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准入审核需要更严格。例如,个人身份核验、企业身份核验(工商基础核验)、行政许可核验、企业信用信息核验(经营异常、行政处罚、失信人、被执行人、司法拍卖、开庭公告等)


第四十一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强合作,依法保护知识产权。


第四十二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认为其知识产权受到侵害的,有权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将该通知转送平台内经营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因通知错误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恶意发出错误通知,造成平台内经营者损失的,加倍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应当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终止交易和服务等必要措施;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解读

电子商务平台应对平台内交易的商品及服务的知识产权保护负有监管责任,出于规避法律风险需求,会加强对进入平台的经营者进行知识产权相关的审核,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及虚假/侵权服务。例如商标、专利、软件著作、著作权、域名、资质证书等知识产权相关产品。

三、第三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明确电子商务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四、第四章“电子商务争议解决”明确指出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


五、第五章“电子商务促进”明确,国家将会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制定科学合理的产业政策,促进电子商务创新发展。


第六十九条  国家维护电子商务交易安全,保护电子商务用户信息,鼓励电子商务数据开发应用,保障电子商务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国家采取措施推动建立公共数据共享机制,促进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利用公共数据。


解读

国家鼓励及推进包含国有大数据在电子商务的合法、合规应用。

第七十一条 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各环节便利化水平,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

国家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


解读

国家鼓励及支持跨境电商,未来跨境电商将迎来发展机遇。但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提供报关服务的时候会有个人身份核验需求。

六、第六章“法律责任”结合“第二章电子商务经营者”中涉及到的条款和内容做出对应处罚的方法,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


第八十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核验、登记义务的;

(二)不按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的;

(三)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违法情形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或者未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第八十三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或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四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由有关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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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像宝(企业/个体户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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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经营者身份及背景信息的核验,对经营者进行身份真伪实时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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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企业、司法、车辆等大数据,通过经营者背景、知识产权、经营风险等多维数据,对经营者进行资质核验、真伪甄别与筛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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