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鼓励数据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
原文摘要: 贵州省鼓励数据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数据产业是构建现代化数字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培育具有贵州特色的数据产业生态,做强做优数字经济,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政策。
一、支持特色产业培育。抢抓人工智能、数据要素市场化机遇,大力发展数据标注产业,促进数据标注供需对接,支持数据标注企业做大规模。培育壮大云服务“首位产业”,拓展算力中心运维、算力服务等业态。鼓励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对企业自主研发的通过网信部门备案的模型或算法,依法依规给予政策支持。加快影视渲染、动漫、游戏等数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
二、支持优质企业引育。大力培育数据产业领域省级重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及省级数字产业龙头企业,落实有关政策。优化完善营商环境,大力引育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成长型、潜力型数据企业。支持数据企业参加国内外服务贸易、数字贸易类展会拓展市场。鼓励数据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据产品、应用和解决方案,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高或研发费用增长较快的企业给予一定支持。(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局、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