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原文摘要: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贵州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贵公网安备 52990002000007号

